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小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簡章
10412014公告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
三、臺南市教育局 104年 12月 11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041163191 號函辦理。
貳、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
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 27條各款情形者。
二、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幼兒(稚)園教師資格。
(二)符合幼照法第 56條,幼照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幼照法
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
(三) 符合幼照法第 57條第 1項第 2 款規定,幼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照
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
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
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四) 符合 93 年 12 月 23 日發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
法」第 3條各款規定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
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兒(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
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
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
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
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應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五)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7 條規定
者:本辦法施行( 93 年 12 月 23 日)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
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
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
叁、甄選名額:正取 1名,備取1名。
肆、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 104年 12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3 : 00 起至 104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一)中午 11: 30止;於上班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下午 13: 30至 16 : 00 止至本校教導處報名(電話:
06-2781953#110)。
二、報名方式:請親自或委託至現場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委託報名者需檢
附委託書。
(一)甄選報名表(貼妥最近三個月內 2吋半身照片)(附件一)。
(二)個人簡歷表(附件二)。
(三)切結書(附件三)。
(四)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以備查驗) (附件四)。
(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 A4同一面)。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影本各 1份或經原核發學校驗證核章之影本。
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查證認定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 1份。
(七)依報考資格檢附下列相關學歷(程)、結業證書或證明書正本、影本
各 1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以 A4 白色普通紙影印並簽名或蓋章
後繳交備查):
日之前者,需另檢附自教師證書核發日迄今之服務年資證明文件)。
( 2)「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
輔系證書。
( 3)幼兒(稚)園教師教育學程結業證書:
82年:幼稚教育專業學分班。
83年迄今:幼兒(稚)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 4)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86年之後地方政府或內政部核發方
採計):
乙類或丙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 5)依本簡章貳、報名資格二-(五)報名者,繳交縣(市)政府所開
立之同一園所服務證明( 93 年 12 月 24 日至今)及符合「兒童福利專
業人員資格要點」第 3點規定之畢業證書或訓練及格結業證書。
( 6)依「托兒所設置辦法」核備有案之現職合格人員比照認定為保育人
員,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具資格報考者,繳交結業證書及縣
(市)政府所開立之自 86 年 2 月 16 日(含)前到職且迄今仍在同
一職位之服務證明。
伍、甄試方式:採試教及口試二種方式辦理。
一、試教(50%):
(一)範圍:幼兒園新課綱六大領域,學習指標自訂。教具請自行準備並附教案三份。
(二)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每人 5分鐘。
三、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甄選總成績未達 70分者不予錄
取)。
陸、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甄試時間: 104年 12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前報到, 1 時 30 分開始。
二、報到地點:大潭國小教導處。
柒、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於 104年 12月 21 日﹙星期一﹚16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
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者應於 104年 12月 21 日﹙星期一﹚17 時前至人事室報到,應於報
到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並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毋須血液檢查,須含肺部 X光透視)以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辦理報到者
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聘期: 104年 12月 22 日起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聘期以市府教育
局核定公文為主)
四、待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捌、工作內容:
一、幼兒教學包括品格發展、生活常規、體能活動、美勞、律動、、、等。
二、課程規劃、教案撰寫、教材準備、建立教學檔案、學生學習檔案、、、等
三、照顧幼兒生活起居,保護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四、與家長溝通幼兒學習狀況。
五、教室環境管理與佈置。
六、規劃並舉辦親子活動。
七、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玖、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教保員之薪資支給基準,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
法第 12條規定,依學歷適用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第一級給付,
並接受考核。如教保員為高中職學歷者,依「表二、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
基準表」之薪資基準支給。
二、錄取人員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進用,任職期
間及權利義務依該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人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
刑責,由甄選人員自行負責。
四、經錄取後發現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
格。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 頁公告。(https://www.dtps.tn.edu.tw/)
拾、本簡章陳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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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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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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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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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H) (手機) |
婚姻 |
□ 已婚 □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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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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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業學校 |
系 所 |
修業起訖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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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證明 |
登記日期: 教師證字號: 種類: 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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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經歷 |
服務學校 |
職稱(或教授科目) |
服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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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報考人: 【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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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由本校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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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件 名 稱 |
項目 |
文件名稱 |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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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表、簡歷表 3份、切結書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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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民身份證影本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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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經歷證件影本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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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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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成績 |
試 敎 50% |
口 試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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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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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結果 |
□ 正取 □ 備取(第 順位) □ 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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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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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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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
(個人簡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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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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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 類別 |
定期契約教保員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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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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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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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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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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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或指導相關活動具體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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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教 育 理 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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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報考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ㄧ,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於各甄選階段時發現者,予以扣考;於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聘用者,依規定解聘;如涉及法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一)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
(二)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或證件不實之情形者。
(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有關證件資料者。
(四)自始不具備甄選資格者。
(五)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各階段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等規定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有不符或不予認定之情形者。
二、如有不符甄選資格條件而隱匿實情者,如經查證屬實,逕予註銷錄取資格;
其已進用者,予以解約,並須繳回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人員將通知其服務
單位。
此 致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立 切 結 書 人: (簽名或蓋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 籍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四)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4學年度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貴校附設幼兒園104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