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華民國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旨: 109 年度第一次標售本校已逾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財產報廢品事宜。
依據:一、依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 55 條規定適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並依前開手冊第 66 點規定參照「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二、本處 1090211 呈辦理。
公告事項
比價名稱:財產報廢品乙批。
數量規格:如明細表。
投標資格:見投標需知。
領取標單日期:自 109 年 02 月 12 日上午八時至 109 年 02 月 17 日下午 2 時 00 分止向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人限領壹份。
開標日期:民國 109 年 02 月 17 日下午 3 時整在本校辦公室公開開標。
請務必事先來電預約時間( 06-2781953 轉 141 或 140 ),以便安排人員帶領參觀。